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 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及我省2022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及初次毕业去向落实率统计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
一、督查目的
维护就业统计的严肃性,规范就业统计过程,坚决杜绝违反“四不准”规定的情况,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压实责任,提升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整体水平。
二、督查内容
1.就业指导。是否组织学生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就业优惠政策和学校相关文件精神;是否组织开展招聘会或相关就业指导活动;是否组织指导学生参与各级各类线上线下招聘会情况。
2.就业帮扶。针对建档立卡等特殊困难群体毕业生,是否建立有帮扶工作台账、是否明确了一对一帮扶责任人、是否采取了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是否持续开展帮扶并动态
更新帮扶措施、帮扶工作是否切实有效。
3.就业统计。是否及时收集、规范整理、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是否及时录入或督促毕业生录入就业信息;是否严格落实“四不准”要求。
三、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 2022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领导小组,分管校领导担任组长,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处负责人为成员,分组开展督查。
1.督查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任冰
成员: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纪审计处、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处及上述处室干事一名
2.督查分组(联络员:第一组曲忠生,第二组李铁俊、第三组徐金鑫 )(1)曲忠生、张宁、(2)李铁俊、韩晓黎、(3)徐金鑫、杨忠凯
四、督查步骤
专项督查采用各二级学院自查、就业中心抽查与学校现场督 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现场督查安排(具体时间酌情调整)
日期
| 时间
| 督查人员
| 督查对象
|
6月20日
| 13:10—14:10
| 第一组
| 机车车辆学院
|
第二组
| 轨道装备学院
|
第三组
| 机械工程学院
|
14:20—15:10
| 第一组
| 智能制造学院
|
6月22日
| 13:10—14:10
| 第一组
| 工务电务学院
|
第二组
| 交通运输学院
|
第三组
| 高新技术学院
|
1.二级学院自查。6月15日前,各二级学院、各专业按照督查内容和材料清单认真进行自查,立查立改,形成学院自查报告。
2.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抽查。6月15日前,对各二级学院提交的毕业生就业信息进行网上巡查、电话抽查。
3.学校现场督查。6月 20日-25 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计、教育教学质量监控处等部门联合进行现场督查。(1)听取情况介绍。(2)查阅资料台账(见附件 1《二级学院备查材料清单》)。(3)学院现场演示就业系统使用情况,逐一核查建档立卡帮扶台账。(4)督查组核查。各组组长及成员到相关学院查看、确定核查对象名单(名单由各组组长及成员随机抽取,每学院 20 人左右,督查组成员每人核查 4-5 人),核查后及时将核查结果反馈给所核查的相关学院。
4.整改落实。6月 30 日,各二级学院根据自查、抽查、督查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进行整改,提交问题清单(没有发现问题的,也要零报告)和整改情况报告(书面),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经得起 8 月份教育部专项核查检验。
五、工作要求
各二级学院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就业战线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各二级学院负责就业工作的老师和毕业生要积极配合,不漏一人一生认真核查,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