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做好 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确保毕业生就业总体稳定,根据教育部《关于开展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1〕32号)及我省2021届高校毕业生就业数据核查及初次就业率统计等有关文件精神。 学院决定再次开展对各系院就业工作推进情况和就业率的核查,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内容
1.就业一把手工程。是否形成学院领导包分院、分院领导包专业、专业老师包毕业生的三级联动就业保障机制。是否按《系2021届毕业生就业工作职责分工表》和《学院专业教师就业工作对接毕业生统计表》的要求,充分发挥辅导员、班导师、专业老师在毕业生就业工作中的积极作用,确保每名毕业生都有专人负责就业。
2.就业统计。是否及时收集、规范整理、严格审核每位毕业生的就业材料,检查就业率完成情况,检查是否熟练操作云就业平台、网上=签约等工作。
3.对就业困难群体毕业生实施精准帮扶。是否有建立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台账、《二级学院2021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名册及帮扶人员安排表》、《二级学院2021届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就业帮扶计划(方案)》,建档立卡困难毕业生是否实现100%就业。
二、具体督查时间安排
1.督查安排表详见《9999js金沙老品牌 2021 届毕业生就业工作专项督查实施方案》
2.请各系根据时间安排提前做好所有检查材料的准备工作
三、督查步骤
采用各系自查、与学院现场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1.各系自查。7月7日前,各系按照督查内容认真进行自查,立查立改。
2.学院现场督查。7月8日-9日,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审计处、督导处联合对系进行现场督查。(1)听取情况介绍,(2)查阅相关资料台账。
3.整改落实。7月10日-11日,各系根据自查、督查情况,梳理存在问题和不足,切实进行整改,确保就业数据真实准确、确保学院初次就业率达标。
四、工作要求
各系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强化就业战线全体人员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全系教师和毕业生要积极配合,如实反映情况,及时提交相关材料;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整改落实。
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021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