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bai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9、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上一条:劳动合同法的用人单位适用范围是什么?
下一条:什么是劳动合同,为什么要签订劳动合同?
Copyright © 2012 Liaoning Guidaojiaotong College 辽ICP备12006284号-1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邮政编码:110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