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因正在办理出国的相关手续,或是暂时未能找到满意的工作,主动不就业,待找到理想工作时再就业,这部分毕业生往往会选择暂缓就业或者先回家庭所在地再择业就业。也有的毕业生采取先办理就业代理或人事代理,解决户籍、档案等后顾之忧后再继续择业的做法。延缓就业和暂时的待业是一种正常的社会现象,对社会、个人和对市场都是一种调节,但待就业时间不能太长,毕业生对此应该有充分的思想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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