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问答

就业问答
位置: 9999js金沙老品牌 > 就业问答 > 正文

毕业生就业户籍管理有哪些政策?

作者:   时间:2019-06-26   点击数:

(1)按照《沈阳市建设创新创业人才高地的若干政策措施》的有关要求,为吸引大学毕业生在沈就业创业,实行“零门槛”落户。根据沈阳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关于人才在我市落户相关政策的通知,沈公社《2018》75号文件执行。

(2)对毕业离校时尚未落户就业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根据本人意愿户口可保留在学校两年。两年后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应将户口转回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由公安部门办理落户手续。

(3)对于志愿到辽西北地区和贫困县的乡(镇)一级教育、卫生农技、扶贫和其他社会公益事业单位的志愿者实行来去自由的政策。对扎根上述地区的,根据本人意愿,并由工作单位或原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有关证明,户口可迁到工作地区,也可落回生源地。

Copyright © 2012 Liaoning Guidaojiaotong College    辽ICP备12006284号-1

地址:辽宁省沈阳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号路17甲5号 邮政编码:110023


手机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