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协议签订后,毕业生 应将就业协议书转交至院校(系)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汇总整理后,逐级上报,经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纳入毕业生就业方案。每年6月底到7月中旬,省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按照毕业生就业方案集中办理省内各高校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有关派遣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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