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实好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完善“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抓紧抓实抓细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做好“五一”放假期间及下一步防控工作安排,保障好师生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辽宁省、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辽宁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师生健康状况和旅居史调查工作的通知》(辽教办电〔2020〕51号)(以下简称《通知》)的工作要求,经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下达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2号令。
一、严格做好疫情信息统计上报工作
《通知》要求,“全面详细调查师生员工30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特别是近期有无境外及境内疫情严重地区旅居史情况,以及接触来自境外人员和境内疫情严重地区人员等情况,实现师生员工调查全覆盖无遗漏”、“各高校要进一步完善报告制度,确保信息报送畅通,发现异常情况第一时间报告我厅,对发现问题不及时、缓报瞒报漏报等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严肃追责”。27日,学院正式开展对全院师生30天内出行轨迹和健康状况调查统计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统计上报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要动态掌握部门人员出行情况和健康状况,督促部门人员完成好每日填报,保证上报信息真实、准确、及时,不能因本部门缓报、漏报、错报影响学院全局工作。
责任部门:各部门
二、防止省际疫情传播
根据辽宁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1号)规定,有重点地区旅居史人员,均要进行核酸及血清抗体检测;根据沈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令(第14号)规定,“即日起,自哈尔滨市、牡丹江市来沈人员,须持有“健康通行码”绿码且能提供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无相关健康证明的,须在属地指定宾馆集中隔离或单独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进行2次核酸检测。隔离期间食宿及核酸检测费用自理。”符合上述情况的教职工返校工作前,必须提供“健康通行码”绿码和近7天内本人核酸阴性检测报告。鉴于当前疫情出现反弹趋势,全院师生应尽量避免省际出行,阻断省际间疫情传播通道。确因特殊情况,教职工出省前须向本部门详细报备出行信息,由部门负责人统一上报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部门:各部门
三、继续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
全院师生要牢固树立常态化防控意识,倡导将“少聚集、少流动”作为疫情期间的生活方式,养成疫情期间“戴口罩、勤洗手”的生活习惯,切实把疫情防控作为当前和今后较长时间的重点工作。各部门要制定常态化精准有效的疫情防控措施,做好疫情防控的人员、物资、资金、场所等要素保障。确保防控不松懈,疫情不反弹。
责任部门:学院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部门
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