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学院发展需要,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合同制人员4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普通高等院校2016年应届毕业生及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忠诚党的教育事业,诚实守信,品德端正,有强烈的事业心、高度的责任感、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结协作精神。
(二)具有扎实的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有较高的学术水平和教学科研能力,并能熟练运用现代科技教育手段为教学和科研服务。
(三)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40周岁以下;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在35周岁以下。
(四)身心健康,符合岗位工作要求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的具体岗位及专业
详见附件:《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16年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时间:自2016年5月5起至2016年5月13日止。
报名方式:采取网上报名方式,邮箱为gdzyzp@126.com。有意应聘者,将自荐材料(含学习和工作经历、科研及工作业绩、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务证书、身份证等复印件)联系方式等发至学院组织人事部电子邮箱,经初审合格后发给面试通知。
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报考者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每名考生只能报考一个岗位。考试考核岗位有效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的比例不足2:1时,将取消或削减该招聘计划。
(二)考核
考核由技能实作考核、结构面试、试讲三个环节组成,主要考核应聘者科研潜在能力、专业知识、结合岗位职责特点的实际操作技能考核等。
技能实作考核、结构面试、试讲三部分满分为100分,按权重比例5:3:2计算应聘人员的最终成绩。未达到合格分数线60分的,不能聘用。
(三)考核时间
另行通知
(三)体检
通过技能实作考核和试讲、面试考核合格拟录用者,我院将统一组织体检。
附件:《辽宁轨道交通职业学院2016年拟招聘人员计划信息表》
学院地址:沈阳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十三路17甲5号
咨询电话:024—62454720
联系人:范老师、杨老师
电子邮箱:gdzyzp@126.com